汉语言智慧,终不及人智慧。还是这几个字,仅仅变换了一下排列的顺序,竟有“顺序一变,意境皆出”的感觉。
“做自己喜欢的事”,是多么的幸福。
当这“多么的幸福”终究成为奢侈品,人生要往哪个方向转?我们找到了这样的句子:当我们无法改变别人,只能改变自己。如何改变自己?我们一直跌跌撞撞。
还好人们发明了这句。
当晓华主任说:“当我们无法做自己喜欢的事,我们其实还可以喜欢自己做的事。”
我突然觉得,这也是不错的一天。有人能为我们努力的找到这样的句子,还有什么比“心灵”的慰藉更好的?看到了五年级的几位老师在德育实践课上的笑容,轻松自然如孩子一样的笑容,还有什么比看到老师们在工作中体验到些许的快乐,能让我更欣慰的吗?
让自己“喜欢上自己做的事”,可以理解为无奈,但不是妥协,而是一种前进,这种前进应该还有几分的傲气!
不知道自己是否一直走着这样的一条路。所做的事有多少是自己喜欢的,应该说不准,但是为什么一直坚持做着,我一直说是一种责任在约束自己,但今天想想,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否在做着、做着中就投入进去了,就体会到了自己寻找到的乐趣。
就好像刚刚终于读完的这本书,开始不是因为喜欢就去读,而是觉得自己的责任应该去读,但是就在读到中间一部分时,我突然有了这样的一种想法,读书其实应该有三种层次,其一,学习到书中的知识、道理乃至思想,但其实是最基本的;第二层次应该是学习作者的语言风格,叙事技巧。而读这本《大教学论》我突然又生出了第三层次:学习作者(书里)的思维,不同的思维对于你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。
这并不是我读的第一本西方著作,但是我突然感觉到东西方文学叙述风格的截然不同,其实是因为东西方人思维方式的不同!这,不是我的发明,也不是我的发现,一定有太多的人已经发表过类似的观点,甚至一定是超出我的,比我说的“高明”的总结。但是,这是我自己读着读着突然悟出的、觉到的,真实而强烈的感觉,我觉得对于自己就是一种了不起的“创造”。所以很兴奋。想着,为什么西方人富于创新,你从他们的作品中就能找到,他们对一件事物的叙述,能一下子从那么多的角度去发散、去隐喻,让你读之恍如离题万里,却又酣畅淋漓,重要的是,总有让你“新奇”产生,很有趣味地读下去……于是,你发现,再远的“离题”也是趣味重重;再多的类比、隐喻,也是那样的恰当中波澜种种!
当读到有一些观点其实已经与当代教育规律相违背时,我突然又困惑,这是写于那个年代的书?于是忍不住看了《后记》,原来夸美纽斯生活的年代已经是距今350年了,明末清初时期的人写出了如此不朽的教育巨著,再多的“违背”也阻止不了,还是要读下去……
“喜欢自己做的事”,读书,准确说有一些书,尤其是一些工具性书不是我喜欢的,但是坚持下来,就有喜欢“产生”了。而,更为重要的是,这“喜欢”同样给你的人生提供有价值的资本——收获的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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